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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記者孫天明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昨日審議《關於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要求從明年人代會起,市政府須編製全口徑預算提交審查,預算草案的提交時間也要提前,須在人代會舉行前二十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前十日發給全體市人大代表。
  深圳市人大從今年起強力推動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監督工作。根據安排,深圳市人大要求在明年的市人民代表大會上,深圳市政府須編製全口徑預算提交大會審查和批准,包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保基金預算都要納入預算草案。
  除內容外,針對預算草案編製和提交時間也有新要求,在代表大會舉行的一個半月前,市財政部門要向人大計劃預算委員會提交預算審查材料,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預算草案要在代表大會舉行的二十日前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在代表大會舉行的十日前發給全體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只能是在人代會召開當日才能拿到預算草案、審查時間不足的現狀有望得到改變。
  在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監督規程中,對審查監督方式方法也有諸多創新。其中規定,計劃預算委員會的審查會議將向市人大代表開放,不再局限於計劃預算委的委員,代表可自願報名列席。
  此外,在市人代會舉行期間,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或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大會提出對本級預算草案進行專題審議的議案,由主席團會議或者大會秘書長決定是否將專題審議會議列入大會議程。
  審查監督規程也規定,市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預算經批准後20個工作日內在政府門戶網站、主要媒體上向社會公開,各部門應當在本部門預算獲得批覆後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決算則是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公開。
  深圳市人大還對“三公”經費公開作出特別強調,要求除涉及國家安全等特殊部門外,各部門原則上應當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情況。
  深圳地區讀者詳見AⅡ疊讀本  (原標題:預算草案須提前十日發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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